1、來信反映問題請嚴格遵守《信訪條例》和本《寫信須知》要求。
2、受理范圍:“縣長信箱”主要受理群眾或社會組織在日常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問題、困難。對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、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等,原則上不予受理,建議您向相關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反映。
3、請留下您的聯系電話或地址,以便工作人員與您聯系。不得冒用他人姓名或聯系方式,影響他人正常生活,管理員受理信件前電話核實,確認冒用他人信息,信件將不予受理。
4、反映問題一事一議,便于部門轉辦調查處理,涉及多方面的,可以分別來信反映。反映問題要交待清楚事件原委,做到有理有據,注意措辭,注意別字,注意格式。
5、對信件答復有異議的,應向承辦單位跟蹤監督,仍不能解決的,可再次向信箱投訴。
6、請牢記您信件的編碼,以便跟蹤查詢辦理情況。